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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优惠政策 吸引人才大有诚意
作者: 时间:2014/6/6 阅读:1386次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王光慧)昨日,区管委会出台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在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对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支持。

  “此次人才政策是在省里‘四个一千’人才工程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区实际需求,经过长时间研究调研出台的,在实验区转型发展阶段具有重要意义。”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东荣说,政策出台为平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对下一步吸引两岸,特别台湾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引进中高层次人才的产业领域包括平潭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及海洋产业、旅游业、社会事业、生态环保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人才重点对象主要为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或带动新兴学科的知名专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规定》显示,引进人才按其学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验区经济社会建设需求程度分类,一共分成A、B两类,共六个层次等级,可在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享受相应待遇。实验区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表彰,以及人才保障住房建设等。

 

  另外,实验区对紧缺的台湾人才,在产业领域、年龄、学历上放宽了一定限制。特别在台湾创业园和台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携科技成果入园(基地)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同时,在简化台湾人才创办企业审批手续,并在创业扶持、项目立项、创业资金、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区管委会还配套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为中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免租住房、产权赠与、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享受购房补贴或享受租房补贴。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给人才购买(或租赁)、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或租赁)价格的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中国平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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