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0.3万个,从业人员11738.3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31.2%和21.7%。
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27.4万户,从业人员1402.7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4.6%和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2.8万个,占1.5%;集体企业6.6万个,占3.4%;私营企业145.7万个,占7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占3.0%;外商投资企业6.5万个,占3.4%;其余类型企业23.1万个,占1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9.4万个,制造业175.3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6万个,分别占5.0%、92.1%和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8.3%,制造业占88.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7.9%、6.9%和6.1%